1. 适用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 奖励对象:微信支付境内普通服务商(以下统称“服务商”)。
3. 适用商户:提供微信支付收费服务的酒店商户。
4. 奖励概览
支付类型 | 奖励条件 | 奖励规则 | 机具补贴 | 说明 |
---|---|---|---|---|
押金支付 | 押金支付结算金额≥50元的有效支付笔数 | 2元/笔 | 无 | 当刷脸支付押金时,则适用押金支付激励政策,即同一笔数只奖一次 |
5. 详细规则
5.1 奖励范围:酒店行业服务商
5.2 交易达标要求:已报名的酒店行业服务商及其子商户号,2019年1月1日之后的自然月内,单个商户号,押金支付的交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50元的有效支付笔数;
如果押金支付全额退还,没有产生支付交易金额,则不计算奖励。
5.3 物料铺设要求:
需布放微信支付官方押金支付标准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立牌/海报等物料,其他物料要求根据酒店实际情况而定,最终以微信支付审核通过为准。
5.4 奖励优先次序:同一个酒店接入多个服务商,同一个自然月多个服务商都达标的,奖励当个自然月笔数更高的服务商;如果笔数相同,奖励先报名成功的服务商。
5.5 主体一致性:支持与商户名称不一致的主体报名参与奖励(需提供相关合作证明,具体资料以申报页面提示为准)。
5.6 参与方式
报名路径: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奖励——奖励活动报名。服务商在为特约商户报名活动前,需先完成该特约商户行业申报。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服务奖励&活动奖励”。
6. 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6.1 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方可计入此奖励;
6.2 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退款订单无效;
6.3 境外交易不在此奖励范围;
6.4 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不可计入当月奖励;
6.5 服务商或商户存在刷单、套现等虚假违规类交易,微信支付平台有严格的事中监控机制,若被认定为可疑交易或非法交易,微信支付将采用处罚手段;
6.6 奖励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为准。
7. 奖励发放
7.1 当月奖励次月结算,需服务商登陆服务商平台确认奖励金额。
7.2 详情请查阅“奖励结果查询”、“奖励领取方式”
本奖励政策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政策,具体的奖励条件和实施措施,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 《微信支付合作协议(服务商)》相关条款执行,并保留终止执行、修改方案的权利。
服务商需遵守《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以及相关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