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支付圈子
微信无感支付停车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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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奖励对象:微信支付境内所有类型服务商(包括普通服务商和渠道商,以下统称“服务商”)。

2. 适用范围:提供停车场微信支付收费服务的商户。

3. 奖励规则

奖励类型奖励规则内容交易订单覆盖范围适用时间
服务奖励行业服务奖励

1. 通过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服务奖励比例=交易结算费率。
2. 其他非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订单:服务奖励比例=交易结算费率-0.2%,若此公式计算结果小于等于0,则奖励比例按0.05%计算。

1. 不包括app支付、h5支付
2.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3. 增量奖励需达到积累月份标准(详见第5.1条)
4. 绿荫计划需达到交易及物料铺设要求,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交易达标要求更新(详见第5.2条)
2019年1月1日-
2020年6月30日
活动奖励3.0无感支付增量奖励按服务商主体维度:
1.服务商上线车主服务产品3.0并达到积累月份标准后的第二个月,按照“积累月份月末连续15天的车主服务产品3.0无感交易量的日均交易笔数”计算有效增量交易订单。
2.增量奖励计算规则:
2.1奖励金额=3.0无感有效增量笔数*24元/笔;
2.2无感有效增量笔数=当月3.0无感有效日均笔数-最近6个月的3.0无感有效日均笔数的峰值
2.3 有效增量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单笔有效交易金额≥2元,同一用户在同一商户大于等于5笔/天的交易量,按5笔/天交易量进行计算
3. 单服务商主体维度封顶200万元/月;
2019年12月1日-
2020年6月30日
绿荫计划机场及高铁指定停车场报名车主服务且交易及物料铺设达标后,按如下标准奖励:
1. 北上广深:50万元/个
2. 新一线城市:20万元/个
3. 二线城市:机场停车场15万元/个,高铁停车场10万元/个
4. 三线及以下城市:5万元/个
2019年1月1日-
2020年6月30日

3.1 对于车主服务产品3.0参与方式或疑问咨询请发送邮件至wxpay_traffic@tencent.com

4 服务奖励-详细规则

4.1 计算方式举例-行业服务奖励

2019年12月某服务商共为两家停车行业的特约商户提供微信支付服务,并为其成功申报了行业服务奖励,分别是特约商户A(交易结算费率0.1%)和特约商户 B(交易结算费率0.6%)。

当月特约商户A的通过车主服务产生的订单有效账单金额为8,000,000元,其他订单有效账单金额为1,000,000,那么:

12月份该服务商通过服务特约商户A可获取的奖励金额=8,000,000*0.1%+1,000,000*0.05%=8,500元;

当月特约商户B的通过车主服务产生的订单有效账单金额为6,000,000元,其他订单有效账单金额为2,000,000,那么:

12月份该服务商通过服务特约商户B可获取的奖励金额=6,000,000*0.6%+2,000,000*(0.6%-0.2%)=44,000元;

最终该服务商4月可获取的服务奖励为=8,500+44,000=52,500元。

4.2 参与方式-行业服务奖励

服务商需登陆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奖励——行业奖励报名 ,为需要参加本奖励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奖励。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服务奖励&活动奖励”。

5. 活动奖励-详细活动规则

5.1 增量奖励-详细规则

5.1.1 积累月份标准:服务商在上线车主服务产品3.0后的当月,需满足月末的连续15天车主服务产品3.0的日均交易量,大于等于最近6个月的车主服务自然月日均交易量的峰值。

5.1.2 计算方式举例-增量奖励

2019年11月某服务商上线3.0,11月16日~11月30日连续15天有交易,3.0车主服务月日均交易量20笔/天(无感10笔/天+免密10笔/天),超过5月~10月(最近6个月)的车主服务自然月日均交易量峰值(10笔/天),即为达标“积累月份”。12月产生有效3.0无感月日均笔数(20笔/天),超过11月(达到积累月份后、近6个月的3.0无感交易峰值)的无感月日均交易峰值(10笔/天)

12月份该服务商可获得的奖励金额=(20-10)*24=240元

5.1.3 参与方式-增量奖励

报名路径: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奖励——奖励活动报名 。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服务奖励&活动奖励”。

5.2 绿荫计划-详细规则

5.2.1 机场及高铁指定停车场-绿荫计划奖励

5.2.1.1 停车场范围:对于机场及高铁指定停车场名单或疑问咨询请发送邮件至wxpay_traffic@tencent.com

5.1.2 交易达标要求:

5.2.2.1 交易达标要求-2019年9月30日前:已报名的机场及高铁指定停车场,7月1日之后的自然月内,单个商户号,车主服务产生的交易金额大于等于2元的笔数达月日均10笔,且满足条件的笔数在自然月交易时间大于等于15天。

5.2.2.2 交易达标要求-2019年10月1日开始:已报名的机场及高铁指定停车场,10月1日之后的自然月内,单个商户号,车主服务产生的交易金额大于等于2元的笔数符合以下城市分类核定标准,且满足条件的笔数在自然月交易时间大于等于15天。

北上广深: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金额大于等于2元的日均笔数≥250笔

新一线城市: 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金额大于等于2元的日均笔数≥150笔

二线城市: 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金额大于等于2元的日均笔数≥50笔

三线及以下:车主服务产生的有效交易金额大于等于2元的日均笔数≥25笔

5.2.3 物料铺设要求:需布放微信支付官方车主服务停车标准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抬杆等物料,其他物料要求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而定,最终以微信支付审核通过为准。

5.3 奖励优先次序:同一个停车场接入多个服务商时,奖励先达标的服务商;同一个自然月多个服务商都达标的,奖励当个自然月笔数更高的服务商;如果笔数相同,奖励先报名成功的服务商。同一个停车场只奖励一次。

5.4 主体一致性:支持与商户名称不一致的主体报名参与奖励(需提供相关合作证明,具体资料以申报页面提示为准)。

5.5 参与方式-绿荫计划

服务商在为特约商户报名活动前,需先完成该特约商户行业申报。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服务奖励&活动奖励”。 报名路径: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奖励——奖励活动报名 。

6. 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6.1 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方可计入此奖励;

6.2 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退款订单无效;

6.3 境外交易不在此奖励范围;

6.4 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不可计入当月奖励;

6.5 服务商或商户存在刷单、套现等风险类交易,微信支付平台有严格的事中监控机制,若被认定为可疑交易或非法交易,微信支付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6.6 奖励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为准。

7. 奖励发放

7.1 当月奖励次月结算,需服务商登陆服务商平台确认奖励金额。

7.2 详情请查阅“奖励结果查询”、“奖励领取方式”

8. 政策版本迭代

8.1 版本V1.5-20191201,更新点为:新增增量奖励政策。

其他规则

本奖励政策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政策,具体的奖励条件和实施措施,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 《微信支付合作协议(服务商)》相关条款执行,并保留终止执行、修改方案的权利。

监管机制

服务商需遵守《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以及相关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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