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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刷脸支付餐饮行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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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时间:2018年03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

2. 奖励对象:微信支付境内所有类型服务商(包括普通服务商和渠道商,以下统称“服务商”)。

3. 适用范围:提供餐饮行业微信支付点餐服务的商户。

4. 奖励规则

奖励类型奖励规则内容交易订单覆盖范围适用时间
餐饮行业
基础奖励
以0.2%为基准值来计算奖励比例。
商户的交易结算费率若高于0.2%, 则高出的部分即为奖励比例(即: 奖励比例=交易结算费率-0.2%);
商户的交易结算费率若小于等于0.2%,则奖励比例为0.05%。
1. 不包括app支付、h5支付
2.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2018年03月01日-
2019年12月31日
以0.2%为基准值来计算奖励比例。
商户的交易结算费率若高于0.2%, 则高出的部分即为奖励比例(即: 奖励比例=交易结算费率-0.2%);
商户的交易结算费率若小于等于0.2%,则不计算奖励。
1. 不包括app支付、h5支付
2.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2020年01月01日-
2020年12月31日
自助点餐
场景奖励
服务商在特约商户侧落地自助点餐服务,并与微信支付侧接通自助点餐判别接口,针对确认为自助点餐的有效订单按如下规则进行奖励:2018年10月01日至2019年6月31日:服务奖励比例=0.1%。
2019年07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 基础奖励:
1.1 服务奖励比例=0.1%,每笔最低奖励0.1元,单商户主体封顶10万元/月。
1.2 有效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单笔有效交易金额≥5元。
2. 增量奖励:
2.1 服务商当月自助点餐交易总笔数与自2019年5月起该服务自助点餐交易笔数月峰值比较,有效增量交易订单按照0.5元/笔进行奖励
2.2 增量奖励按照服务商主体计算,单服务商主体封顶300万元/月。
2.3 有效增量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单笔有效交易金额≥5元,同一用户单日在同一个商户交易多笔按一笔计算。
1. 不包括app支付、h5支付
2.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3. 自助点餐接口上报有效订单
2018年10月01日-
2019年12月31日
服务商在特约商户侧落地自助点餐服务,并与微信支付侧接通自助点餐判别接口,针对确认为自助点餐的有效订单按如下规则进行奖励:
1.每笔奖励0.1元,单商户主体封顶10万元/月。 
2.有效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单笔有效交易金额≥5元。
1. 不包括app支付、h5支付
2.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3. 自助点餐接口上报有效订单
2020年01月01日-
2020年12月31日

4.1 餐饮行业基础奖励和自助点餐场景奖励可叠加。

4.2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自助点餐场景奖励增加服务商准入门槛:即服务商报名时近一个自然月日均笔数需达到1万笔以上。

4.3 增量奖励服务商主体计算及封顶规则:

4.3.1 服务商企业主体下若有多个商户号,服务商平台将通过第一个报名成功的商户号展示整个主体的奖励情况,并且将此商户号绑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发放奖励金账户,同一主体下的其它商户号将不再做展示和结算;

4.3.2 企业主体与服务商的对应关系以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认定的为准。

5 参与方式

5.1 参与方式-餐饮行业基础奖励

服务商需登陆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奖励——行业奖励报名 ,为需要参加本奖励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奖励。详情请查阅“操作指引-服务商自助申报服务奖励&活动奖励”。

5.2 参与方式-自助点餐场景奖励

5.2.1 服务商邮件申请准入及获取接口文档

-----------------模版开始-------------------------------

收件人:wxpay_cy@tencent.com

邮件主题: 【餐饮行业自助点餐场景奖励报名】***服务商名称

邮件内容:

服务商名称、服务商商户号、服务商联系人、服务商联系电话、服务商目前已接入自助点餐商户数、服务商服务的商户落地桌面自助点餐二维码图片三张(确认有开展自助点餐业务)

-----------------模版结束------------------------------

5.2.2 获得准入后, 服务商需登陆服务商平台完成活动报名,报名成功的当月开始计算奖励,未完成报名的服务商无法获取奖励,路径: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功能页面——服务商奖励——奖励活动报名 。

5.2.3 获取接口文档后,服务商与微信侧完成调测对接自助点餐判别接口。

6. 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6.1 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方可计入此奖励;

6.2 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退款订单无效;

6.3 境外交易不在此奖励范围;

6.4 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不可计入当月奖励;

6.5 服务商或商户存在刷单、套现、等风险交易,以及造假SKU回传数据行为等,微信支付平台有严格的事中监控机制,若被认定为可疑交易或非法交易,微信支付将采用相应处理措施;

6.6 对于自助点餐场景奖励,若服务商自助点餐交易出现严重下跌的情况,平台保留扣减下跌部分对应奖励的权利;

6.7 奖励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为准。

7. 奖励发放

7.1 当月奖励次月结算,需服务商登陆服务商平台确认奖励金额。

7.2 奖励结算至报名商户号对应的银行账户,若服务商使用多个同一企业主体的商户号报名,按4.4.1及4.4.2执行;

7.3 详情请查阅“奖励结果查询”、“奖励领取方式”

8. 政策版本迭代

8.1 版本V2.0-20200101,更新点为: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餐饮行业基础奖励政策调整(商户的交易结算费率若小于等于0.2%,则不计算奖励),自助点餐场景奖励调整(基础奖励统一为0.1元/笔,增量奖励取消)。

其他规则

本奖励政策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政策,具体的奖励条件和实施措施,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 《微信支付合作协议(服务商)》相关条款执行,并保留终止执行、修改方案的权利。

监管机制

服务商需遵守《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以及相关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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